我校荣获2017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我校荣获2017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保卫处副处长潘文广、消防安全科科长赵昕宇2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大力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为维护“平安校园”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新闻作者:保卫处 王雪 责任编辑:朱翠立 新闻日期:2018-09-21 点击: